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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5-29 15:24 出处: 作者:互联网实验室 责任编辑:zhangxinxin

  5月28日,由“互联网实验室”主办,国家知识产权局领导、行业领袖、专家学者、法律人士共同参与的《2007中国软件盗版率调查报告》的新闻发布会暨软件盗版问题研讨会在北京隆重召开。

  据悉,“中国软件盗版率”是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委托互联网实验室进行的专项课题研究。 本次会议正是对“2007中国软件盗版率”在充分调查研究后得出的年度权威数据成果“相对于软件产业的盗版率由2005年的26%、2006年的24%下降为2007年的20%”进行结果发布和主题探讨。盗版率下降的主要原因在于,一方面政府部门和企业推广的软件正版化工作已取得成效;另一方面收费计算机软件比例明显下降,免费、开源软件和预装正版软件快速发展。

  而我国2005年之前的软件盗版率调研数据一直由国际组织商业软件联盟(BSA)所掌握。BSA的调查数字表明,从1994-2004的十年间,中国软件的盗版率一直保持在90%以上。但是近年来,我国经过多年大力推行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和执法力度的不断加强,实际情况已明显好转。而2005年-2007年这三年由BSA调研得出的结果则仍保持在86%-82%之间,虽有所下降,却仍高居世界软件盗版榜首。BSA调查报告的准确性和调查方法及计算方法的可靠性,正越来越引起中国官方的高度重视。

  为了让全球公众客观了解中国软件盗版的真实情况,为使我国软件盗版率得到客观公正的反映,避免国外企业对中国产生误解,从2005年开始,国家知识产权局便委托互联网实验室承担我国软件盗版率的研究工作。 “2007年度软件盗版率调查”是互联网实验室在前两年专项研究的方法论和数据积累基础上,连续第三年开展的专项研究。

  互联网实验室提出了按照软件安装数量和按照软件折算市值两个系列的软件盗版率概念,并建立了一套便于检验的盗版率计算模型。通过综合运用行业数据、抽样调查、回访调查、专家估算相结合的调查计算方法,可以按年度计算不同标准、不同口径下的软件盗版率数值。相对于BSA的数据,由中方课题组得出的数值更基于中国本土的数据采样而更具有客观现实性。

  根据互联网实验室的调查结果,与2006年相比,全行业按市值计算的盗版率由24%下降为20%;收费计算机软件套数盗版率由63%下降为56%。其中,单位用户收费计算机软件套数盗版率由39%下降为35%;个人用户由78%下降为69%。随着政府部门和企业推广的软件正版化工作取得成效,尤其是操作系统强制安装政策,使最为严重的操作系统软件盗版行为得到遏制,盗版率由68%下降为39%。

  BSA的调查范围只限于PC软件(包括台式机、膝上型电脑、便携式电脑,不包括掌上电脑和用做服务器电脑),BSA的方法只向用户调查软件装载数量,用统计资料或专家访谈获取其它数据,通过间接的方法计算盗版率。相对于直接向用户调查盗版软件使用情况以确定盗版率的调查方法来说,BSA的方法避免了人为因素的影响,是一种客观、可信、也易操作的方法。但是,BSA的方法在概念、数据样本、计算方法和调查数据等方面,都存在严重的缺陷,至使其结果不能客观反映中国软件盗版的真实状况。

  在场专家经过相互的交流、沟通后一致表示,我国对软件盗版率的研究成果应该说是全面、客观、严谨的,可谓意义重大!一般而言,软件盗版率是指数量而言,与按盗版软件的折算市值计算的盗版率完全不同;由于软件产品价格的巨大差别,两者的差别十分显著。BSA简单地用数量盗版率去代替价值盗版率来计算盗版行为的经济影响是不合适的。

  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张勤在会上充分肯定了课题研究方法的科学性和结果的可靠性,强调一定要客观调查和评价中国软件盗版率的水平。他还表示,希望今后能着手开展我国关于软件盗版率研究数据与美国商用软件联盟发布数据的比较研究工作,为进一步调整和实施软件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发展中国软件产业提供了重要的决策依据。

  来源连接:http://www.chinalabs.com/view/ZXKM0XF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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