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活动宗旨: 湖南卫视快乐购是国内第一家集全国连锁、全年全天播出、电视直播销售、服务体系全面解决于一身的新型家庭电视购物运营商,由湖南广播影视集团与湖南卫视全资控股,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货品配送已覆盖全国,电视直播覆盖33个城市。快乐购是现代传媒业向现代零售业进军的产物,目前已经成长为国内最具优势的家庭购物公司,致力于“打造全球媒体零售集团”。 跨界→是快乐购向其他领域涉足的一种态度,原创→是快乐购大力推崇的一种精神。承载快乐购情感互动的卡通偶像→快乐狗,一经推出,就受到旗下130万会员的追捧和喜爱,更成为快乐购对外倡导“快乐生活”的一条纽带。 为更好的宣传快乐购这种关注公益,关心家庭的“乐活”精神, 快乐购用其卡通偶像→快乐狗为原型,与业界口碑和影响力都很出色的蓝色理想合作,共同举办由快乐购冠名的快乐狗原创动漫大赛。向社会各界人士征求富创意且具代表性之原创作品,作为快乐购对外的沟通纽带。 二、主办单位:
承办单位:蓝色理想 三、设计内容要求: 1、征求以快乐狗为创作主角的创意动漫作品,(快乐狗卡通实物与参考元素请在赛事相关页面下载。提倡在原型基础上进行再创作,但不鼓励对基本型进行原则性改变。)以“乐活”“家庭”为主题,再作发散型 思维发挥,可以但不局限于幽默、生活、情感、表情、公益、节庆、中国元素等等方面,让受众视觉上感觉愉快、安全、协调的作品。 2、提倡创作者从以下三种制作方式中挑选适合方式进行创作。动漫插画→gif格式;多格或单幅漫画→图片类(gif)(3-8格漫画);flash动画→flash类和GIF动画组合类(时长1分钟以内),参赛作品以未曾公开发表作品为限。 四、参赛规则 1、参赛者报名参加 “快乐生活快乐购→快乐狗原创动漫大赛”时,必须提供详细、真实的个人资料。本次征集活动不收任何参赛费,参赛作者请自留底稿,稿件一律不退。 参赛者一旦投稿将视为确认本次大赛的相关协议,请参赛者投稿前仔细阅读本次大赛之参赛协议。如果参赛者不愿意接受上述任何一条约定,则视为参赛者自动放弃参赛资格,但已提交参赛作品不予退回。如果发现参赛者的参赛作品违反了上述任何一条协议,经评审查核实后,快乐购公司有权立即取消其参赛资格;如已获奖励的,将全数追回。 快乐购公司有权在必要时修改本协议,本协议一旦发生重大变更,将会在本次活动的专题页面上提示修改内容。如果参赛者不接受本协议的修改,可以随时退出本次参赛。如在公告发出 4 个工作日后仍未向快乐购公司提交书面通知放弃参加本次活动,将视为接受本协议的变动。 为了您的个人利益,请注意参赛者义务条款。 五、作品的征集方式: 活动相关时间: 作品征集时间:2008年8月27日-2008年9月27日 作品评选时间:专家评委评选15个优秀入围作品在蓝色理想网站进行公布,并由主办方评出六名一、二、三等奖获奖作品。 公布获奖时间:2008年10月1日-4日,将在蓝色理想首页公布获奖作品与获奖名 发奖时间:2008年10月15日之前 投稿方式: 六.奖项设置: 注:获得一、二三等奖和人气奖的作者及参赛团队,将同时获得快乐购公司快乐狗项目组发出的特约受聘证书,与快乐狗项目团队一起为推广快乐狗形象直至达到产业行销的目的一同进退。 七、 评委组成员: 快乐购总经理陈刚/快乐的狗总经理刘滨/快乐狗项目负责人侯建兵/快乐狗创意合伙人小虫子/搜狐数字艺术主编韩建光/视觉中国网站总编雷海波/闪吧站长沈卫/蓝色理想网站站长曾沐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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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9-01 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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