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成都高新 微信 报道,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新修订后的《四川省生育登记管理办法》,将于2019年4月20日正式实施。明天起,网上就可自主办理生育服务证了! 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办法 第一条 为实施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科学把握出生人口态势,精准提供妇幼健康、优生优育的服务……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夫妻双方或一方为我省户籍人口,以及夫妻双方或一方系在本省长期居住且持有本省《居住证》的非本省户籍人口 第三条 夫妻应当在生育前进行生育登记,生育前未登记的,可在生育后及时补登。 第四条 办理生育登记的情形: 1.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 2.夫妻生育第二个子女的。 本条所称夫妻包括再婚夫妻。 符合《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特殊情形申请再生育的,不适用生育登记。 第五条 生育登记的内容包括夫妻双方基本信息、婚姻信息、居住信息、现子女信息等。 第六条 生育登记实行全程网上登记办理。 公民可登录四川省计划生育便民服务网站、四川政务服务网、四川政务服务移动 APP 或者关注“四川政务服务”“健康四川官微”政务微信公众号进行登记;也可凭夫妻一方身份证明,在全省任一乡镇(街道)卫生健康工作机构办理登记。公民完成生育登记后,如需《生育服务证》,可直接在线打印。 第七条 乡镇(街道)卫生健康工作机构指导群众办理生育登记,并及时将生育登记信息提供给辖区内县级妇幼保健机构(相关医疗卫生机构)。妇幼保健服务机构(相关医疗卫生机构)应积极为办理生育登记的公民提供相关公共卫生服务。 第八条 禁止在生育登记过程中收取费用或者搭车收费,不得将生育登记与公安入户、儿童入学、婚检、孕检等挂钩。 办理指南看过来↓↓↓ 成都市生育服务证登记指南 登记对象 1、夫妻一方为本市户籍的; 2、双方都不是本市户籍,但其中一方有本市居住证的; 3、部队驻地在市内的现役军人; 4、涉外婚姻中其中一方为市内户籍或持有本市居住证的; 登记情形 1、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 2、夫妻生育第二个子女的。 本条所称夫妻包括再婚夫妻,符合《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特殊情形申请再生育的,不适用于本登记。 登记内容 生育登记内容包括夫妻双方的基本信息、婚姻信息、居住信息、现子女信息等。 登记渠道 1、网上自主登记。 符合登记条件的群众登陆12356.scwjxx.cn网站,根据提示自主登记,遇到问题可在工作时间拨打 85429816 咨询。 2、在卫健便民工作窗口由工作人员进行登记。 网络办理流程 1、登陆 12356.scwjxx.cn (复制链接至浏览器中打开或点击文末“阅读原文”),选择“网上登记”。 2、按提示内容填写信息。 3、成功后,点击“办件查询”并打印即可。 新修订的《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办法》 有五点变化要知道 前置条件变化: 新修订的《办法》取消前置条件审核,夫妻(含再婚夫妻)凭身份证件号码和手机号码登记,并提供7X24小时网上自主登记。生育服务登记可以在生育前,也可以在生育后。 登记对象变化: 1、夫妻一方为本省户籍的; 2、双方都不是本省户籍,但其中一方有本省居住证的; 3、部队驻地在省内的现役军人; 4、涉外婚姻中其中一方为省内户籍或持有本省居住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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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3 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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