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online资讯】2018年2月7日,我院已对被告单位安徽钰诚控股集团、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被告人丁宁、丁甸、张敏等26人犯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走私贵重金属罪、偷越国境罪、非法持有枪支罪一案立案执行。 为依法保护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我院将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开展执行工作,信息核实、资产变现、资金清退等各项工作正在按计划、按步骤有序推进。请广大集资参与人关注法院发布的相关公告及公示信息。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18年2月7日
|
正在阅读:e租宝案:已对被告人丁宁 丁甸等26人立案执行e租宝案:已对被告人丁宁 丁甸等26人立案执行
2018-02-09 10:17
出处:其他
责任编辑:wuyiying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