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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1-06 13:29 出处: 作者:Pconline软件论坛 责任编辑:caijunjun

  “侵权”或“网友上传”已成为一些视频网站的生存法宝,且有法律界人士指出,“在金融危机影响下,应对视频网站从某种程度上‘网开一面’。

  因为视频行业处于十字路口,要么继续做等着赔偿,要么干脆不做了”。事实真的如此吗?这一新兴行业难道只能处于“侵则生,不侵则死”的境地吗?

  80多家版权方起诉土豆网

  据反盗版联盟成员激动网介绍,自去年年底开始,激动网陆续发现土豆网首页推荐的视频内容中,有激动网获得独家版权的视频内容。去年4月,激动网与土豆网取得联系,要求其删除盗版内容,并赔偿损失。

  去年5月,激动网将土豆网告上法庭,去年11月,在法院将做出最终判决前,土豆网主动要求庭外和解,赔偿因盗播《放逐》、《双食记》、《夜上海》等5部电影而对激动网造成的经济损失。

  “但是这只是土豆网侵权官司的首批结案,他们还有上百个影视作品侵权,我们已大量取证,相信会得到法律的支持。”激动网相关负责人表示。

  而北京橙天娱乐相关负责人表示:“土豆网等在我们尚未在网络上公开发行,甚至电视台刚刚播放时就开始盗版,严重侵犯了版权方和领权方的权益。”

  激动网CEO张鹤表示,该行动不仅仅针对土豆网一家,未来还将把清算行动扩大到所有侵权的互联网视频公司。

  “避风港”原则成挡箭牌

  针对激动网的指责,土豆网亦在第一时间发布公告回应。回应称,土豆网历来严格遵守《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基于《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规定的“避风港”原则,力求在版权人、传播者和使用者之间取得合理平衡。

  所谓着作权领域的“避风港”条款是指2006年7月1日执行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中规定的“当互联网服务提供商(ISP)只提供空间服务,而不制作网页内容,如果ISP被告知侵权,则有删除的义务,否则就被视为侵权;如果侵权内容既不在ISP的服务器上存储,又没有被告知哪些内容应该删除,则ISP不承担侵权责任”。

  土豆网认为,公司没有对互联网海量信息“逐一做出监管”的能力,另外其与激动网于2008年曾达成具有法律效力的诉讼和解,对激动网此次扬言采取法律行动的行为困惑不解。

  “避风港”原则已成为横亘在视频版权方面前的一道巨大障碍。譬如之前刚刚一审判决的影视制作公司“慈文影视”起诉“我乐网(56.COM)”上传电视剧侵权一案,最终以前者的败诉告终。法院判决“我乐网”无需对用户上传电视剧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判决的依据就是“我乐网”作为提供信息存储空间的网络服务提供商,具备《信息网络传播保护条例》有关资格,不应对用户上传电视剧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这使得视频的版权方感到困惑:到底应该怎么做才能有效应对互联网视频网站的侵权行为。

  知名知识产权律师姚克枫对此表示,互联网视频网站侵犯版权问题已演变为典型的“中国特色”,“打着用户上传的旗帜,就可以不负监管责任,就可以逃避遵守知识产权的责任”。

  张鹤以最近火爆一时的贺岁电影《非诚勿扰》为例问:“作为一家知名视频网站,难道真的不知道用户上传吗?电影上映的第一天,互联网视频网站上就有视频可以收看了,在网站屏蔽一下‘非诚勿扰’几个字就可以完全限制住用户非法上传电影,这种监管难度高吗?成本大吗?但互联网视频网站为了要用户流量根本不愿这么做。”

  赔偿金不够付律师费

  实际上,如果真的要和侵权网站开战,版权拥有方付出的代价也不会小。

  姚克枫表示,即便法院支持版权方,最终的结果也并不令人满意。因为目前法律对视频网站侵权问题的判罚比较轻,不足以震慑在互联网视频方面的种种侵权行为。

  之前搜狐网因盗播《蝴蝶飞》被法院一审判决赔偿1.5万元,而这1.5万元的罚款根本不够支付调查费、律师费等相关诉讼费用。说白了就是赢了面子,输了里子。“也因为此,视频网站对法律程序丝毫不畏惧。反正赚的比赔的多。姚克枫表示

  “维权成本太高,难度太大是目前视频网站频频侵权的主要原因之一。”姚克枫强调。这促成了以激动网为首的80多家影视作品版权方联合起来共同声讨土豆网。“通过版权方的联合诉讼,让维权行为得以更顺利进行。”张鹤表示。

  据悉,此次以激动网为首的80多家影视作品版权方准备在近100个侵权行为上向土豆网索赔千万元。这是一种无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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